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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      2019-05-24 08:49     (阅读次数:)

      各有关单位:

      日前,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项目类别

      重点改革项目分为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,委托项目一般是根据需要,围绕教育改革重大问题,由指定单位承担实施的项目;

      一般项目是根据项目指南,由单位进行申请,经专家组进行评议后综合确定。教育厅将根据委托和评议情况,遴选部分项目给予资助。

      二、申报范围和要求

      1.申报单位为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和各普通高等学校。

      2.申报改革项目应在项目指南(附件 1)范围内进行选择,指南之外的项目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。项目指南中所列条目均为该项改革的最大涵义,具体申报的改革项目可在范围内自主确定。

      3.申报项目须列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或工作计划(不包括上级部门已明确要求完成的具体工作),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,具有创新性、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。

      4.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形成改革成果,完成标志一般为以单位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、印发实施方案、建立工作制度等,不能为理论研究成果、出版著作等。

      5.上年已申报实施的改革项目不得再次申报。对于上年未按时形成改革成果的单位,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改革项目。

      三、材料报送

      (1)项目申请,须分条目介绍各项目的实施依据或开展情况、实施范围、主要内容以及预期成果等,原则上每个项目的介绍不超过 800 字,同时附《2019 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;

      (2)每个项目的《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3)(一式 10 份),各项目分别单独装订;

      (3)必要时可提供单位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等佐证材料(一式 2 份)。

      四、报送要求

      申报时间:2019 年5月27日,逾期不予受理

      报送地址:办公楼C0803发展规划处

      联 系 人:郭岩

      联系电话:3691989

      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 fgc@hait.ark-shanghai.com(请用Word 文件格式制作)。 

      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展规划处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2019年5月24日

       

      附件【教办发规〔2019〕298 号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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